信息公开
时间:2021-03-19
来源:财务管理中心
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时间:2021-03-19
来源:财务管理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1年中国音乐学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中国音乐学院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高等学校重要职能。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等专门人才;以“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办学理念,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是“一流学科”建设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规程》,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备案,中国音乐学院设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教学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教学服务中心、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音乐学学科、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学科、表演学科、思政理论公共基础学科、附中等31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性质
中国音乐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音乐学院事业编制内在职职工496人,离休16人,退休302人,学生4068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中等教育学生等)。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75053.36万元,比2020年79199.15万元减少4145.7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32768.53万元,比2020年33338.63万元减少57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经费安排。
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17000.00万元,比2020年16000.00万元增加1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自筹基建支出、购置教学及科研用乐器需求增长带来的支出增长。
其他资金25284.83万元,比2020年29860.52万元减少4575.69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核拨的事业收入增加72.5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减少4461.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348.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30.00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减少68.69万元。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单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及相关培训活动减少,外出艺术实践活动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75053.36万元,比2020年79199.15万元减少4145.7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65931.93万元,比2020年65997.40万元减少65.4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及相关培训活动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8209.43万元,比2020年11941.75万元减少3732.3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912.00万元,比2020年1260.00万元减少348.00万元,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外出艺术实践活动减少带来的经营支出减少。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中国音乐学院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才培养质量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学生资助、双一流建设、向基础教育倾斜项目等。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2.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245.63万元,主要用于进行校际间交流和艺术实践学术交流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4.38万元,用于学术交流公务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2.4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8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2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21万元,其他1.26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中国音乐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9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40.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52.1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中国音乐学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495.60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中国音乐学院共有车辆19台,437.4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4台(套),3046.6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4台(套),4193.63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立项依据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精神,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发〔2018〕12号)提出的“加强高精尖学科建设,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的工作部署,学校通过高精尖学科建设,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水平提升;通过一流专业建设,进一步强化优势专业。
2.绩效目标
通过高精尖学科建设,学校持续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学科建设,继续巩固“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优势地位,在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均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发展特征进一步彰显,综合办学实力、学术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持续为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以三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建设为契机,以新理念、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深入推进“中国乐派8+1、思政+X”课程体系建设,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系统发力,建设一批一流本科教学团队、一流本科课程、一流本科教材,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3.预算安排
按照《北京高校“双一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8〕2201号)要求,根据总额保障、按需申报的原则,对项目资金安排滚动管理,2021年预算安排495.00万元,其中高精尖学科建设295.00万元,一流专业200.00万元。
本单位纳入本年预算安排的“高精尖学科”1个项目,为“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建设项目295.00万元。通过加大对中国乐派学术团队的支持,举办一系列学术讲座与学术交流活动,研究本学科重大课题,扩大学科专业影响力,有效提高学科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本单位纳入本年预算安排的“一流专业”为2个项目,共计200.00万元,分别为“音乐表演(指挥专业方向)”专业建设项目100.00万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建设项目100.00万元。通过加大对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与国家级一流职业院团、乐团展开联合建设,使课堂与实践有机结合,同时挖掘、整理、编订、注解、创作优秀的音乐作品,不断开拓创新,打造强有力的师资队伍,推动以中国传统文化精髓为核心的一流专业建设,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深厚的人文素养与广阔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音乐创作、表演(指挥)人才。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