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校外选课通知
根据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须修读一门(2学分)非音乐类课程,部分学生可在校外选择课程修读,修毕获得相应学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校外选课学生包括:各系博士研究生,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声乐教育研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除外)、艺术管理系、音乐科技系硕士研究生
2、选课时间:3月11日-3月18日
3、选课学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
4、选修课程要求:本科课程和研究生课程
5、选课方式:
(1)选修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的同学,需到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新太阳学生中心419办公室)查询课表并填写《北京大学旁听课程申请表》后,前往北京大学所选课程分管院系签字盖章,将申请表及本人一寸照片交回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到北京大学交费并领取听课证,研究生直接来研究生院领取听课证即可。(拿到听课证之前研究生须按时到北大上课)。
(2)选修其他大学课程的同学,须下载我院研究生校外选课证明(见附件)到我院研究生院盖章。学生本人持证明到所选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查阅课表,选定课程。学生持回执到研究生院进行费用确认,由研究生院统一到选课学校交费。
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系(声乐教育研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作曲系、声歌系、国乐系、钢琴系、指挥系、管弦系硕士研究生必修《中国传统文化专题研究》课程,修毕所得学分替代(2学分)非音乐类课程,无需进行校外选课。
2、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完相应课程学分。
中国音乐学院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
证 明
_____ 为我院在读研究生,因学习需要选修贵校课程,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
年 月 日
回 执
中国音乐学院学生 ,学号: ,联系电话: ,已选修我校(本科/研究生)课程,具体情况如下:
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