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艺术管理系内部管理,更好地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凡属艺术管理系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决策;
2.艺术管理系内部管理,重大事件的决策;
3.按照学院人事制度,对全系教师进行年终考核的评议;
4.艺术管理系内部管理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5.讨论和审议艺术管理系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6.向学院提出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7.领导班子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议事原则:
1.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决策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
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2.在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倾
听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
人说了算。
3.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无权决定或改变班子集体做出的决定。如
有不同意见,可在班子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
必须服从集体的决定。
4.领导班子议事会一般应由系主任,副系主任、书记、教研室主任参加。
5.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秘密,会议决议未经允许或传达公布前,不得“跑风漏气”,不得犯自由主义,泄漏会议讨论情况。反对会上不讲,会后乱说的不良习气。凡发生此类事情并造成不良后果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