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旧版网站 OA 系统 Email 图书馆

  • 国音概况

    About Us

    院长致辞 学校介绍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历史沿革
  • 机构设置

    Department

    教学院系 党务部门 行政部门 研究机构 其他
  • 招生就业

    Enrollment&
    employment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继续教育招生 考级 留学生招生 附中招生 就业网
  • 国音师资

    Faculty

    师资概况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教学名师 博士生导师 特聘教授 师资队伍
  • 合作交流

    Cooperation

    国内交流 国外交流
  • 校园服务

    Service

    国音校历 校园地图 数字国音 国音邮箱
E
  • 国音概况
    • 院长致辞
    • 学校介绍
    • 现任领导
    • 历任领导
    • 历史沿革
  • 机构设置
    • 教学院系
    • 党务部门
    • 行政部门
    • 研究机构
    • 其他
  • 招生就业
    • 本科生招生
    • 研究生招生
    • 继续教育招生
    • 考级
    • 留学生招生
    • 附中招生
    • 就业网
  • 国音师资
    • 师资概况
    •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 教学名师
    • 博士生导师
    • 特聘教授
    • 师资队伍
  • 合作交流
    • 国内交流
    • 国外交流
  • 校园服务
    • 国音校历
    • 校园地图
    • 数字国音
    • 国音邮箱

艺术管理系 Department of Arts Management

  • 学系概况
  • 学系动态
  • 师资建设
  • 学科专业
  • 招生就业
  • 学生天地
  • 党建园地
  • 服务专栏
  • 首页
  • >
  • 首页
  • >
  • 规章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

根据艺术管理系发展的需要和办学的实际,艺术管理系在书记、辅导员指导下,全面具体地做好本系部学生管理工作。为了使学管工作能正常、稳妥地过渡和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系部学生管理职责和管理范围,特制定此细则。
一、管理制度
1、按照学校学管工作的整体部署,制订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
2、结合学生实际,不断探讨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3、提高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做到资源共享。
4、向学院提出合理化管理方法。
5、系部学生管理工作必须服从学校整体安排,在严格执行学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开创性地做好本系部学生管理工作。
二、学生入学
1、按照学生处统一部署做好新生入学的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安排物品的领发等。
2、负责新生入学教育的安排、管理,协同学生处做好军训工作。
3、按照学生处的要求,负责到教务处办理新生学生证。
4、按照校团委要求,到团委办理转入(出)团员关系及团员证。
三、班主任管理
1、做好新生班主任聘任工作,艺术管理系提出聘任名单,报学生处审查。原则上各系部班级由本系老师担任。
2、负责对不能履行职责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班主任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提出解聘或处理申请。
3、负责主持召开班主任例会。
4、按照班主任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职责、制度及考核办法等,对班主任认真管理考核。
5、负责对班主任进行学管工作的培训指导,以不断提高学管水平。
6、负责学年度优秀班主任的评定、申报。
7、负责签订新班主任工作指导协议书。
8、负责签订班主任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书。
四、班级日常管理
1、负责评比检查学生宿舍内的卫生打扫、检查评比宿舍公物的管理与维修。
2、负责对违纪学生的调查、了解和批评教育。做好警告处分(含)以下的处理;
3、负责学生一周以内请假手续的审批及一周以上请假手续的审核、报批。
4、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找学生谈心,了解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5、出现校内外勾结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严重违纪现象,应及时向安全保卫处报案,积极协助调查处理,并向学生处汇报。
6、加强联系和沟通,对其提出的违纪学生处理建议,进行认真审核,视情节对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五、毕业班的管理
1、做好毕业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教育、就业指导。
3、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交学生处归档。
4、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学生干部管理
1、在学工处、团委指导下,负责学生分会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
2、在学工处、团委指导下,负责各班级班团干部的建设和管理。
3、在团委指导下,负责团总支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
4、定期组织召开学生会、团总支及各班班、团干部会议,听取汇报,布置指导工作。
5、在学生处、团委指导下,负责学生分会、团总支学生干部的考核与任免。
七、心理健康教育
1、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心理、生理变化特点。
2、加强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和教育。
3、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加强对具有心理健康教育特长教职工的培养。
4、及时对有心理障碍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并视情况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向学校汇报,以防事故发生。
八、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
1、按照学校评优评先办法及要求,负责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的评定申报工作。
2、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要求,做好推荐省、市级先进团支部、先进集体、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推优推先工作。
3、按照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要求,负责学年度奖学金的评定、申报工作。
4、负责对在评优评先及奖学金评定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
十、团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
1、按照校团委下达的指标及要求,负责团员的发展工作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2、协助校党委、校团委定期举办业余党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等。
3、按照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和选拔工作。

Copyright © 中国音乐学院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91 | 京ICP备:13044071号-4号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翔路一号 邮编:100101 电话:010-64887561 传真:010-64874646
新浪
微博
官方
微信
新浪
微博
官方
微信

Copyright © 中国音乐学院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91

京ICP备:13044071号-4号